校内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毕办、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请核定规范的文件名并加上文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 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保证就业率真实、可靠,我校将开展 2017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更新及就业统计核查工作。
一、2017届毕业生的就业数据更新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2017届毕业生,凡截至8月20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而尚未在我校“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qianyue.ccnu.edu.cn)”完成就业数据登记的,请及时更新就业数据。具体要求请查看前期网站通知:http://career.ccnu.edu.cn/Home/Detail/3337。各培养单位要对截止8月20日前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排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及需求,敦促学生及时完成网上签约或者纸质合同的登记备案,及时更新就业数据,依法依规统计报送就业数据,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要强化保密意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将数据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外的其他用途。
二、2017届毕业生的就业数据核查
经过与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沟通协调,我校的协议就业(包括网上签约以及纸质合同备案)、升学、出国、出境等四种就业方式的毕业生就业核查由我处提供系统管理员权限,在我校的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中授权核查,各培养单位无需再核查。
1. 核查对象:选择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三种就业方式的2017届毕业生。
2. 核查内容:选择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三种就业方式的2017届毕业生的劳动合同、接收(聘用)函、公司注册登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核查方式:一是通过认真查看就业材料,查看内容填写是否规范,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的就业数据是否有对应的证明材料;二是通过电话查询(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电话联系),看毕业生是否真实就业。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择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择业的我校2017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参见附件)。根据要求,需要学生下载相关表格并签字盖章扫描。各培养单位在收集相应证明材料时,务必根据要求审验,不符合条件的(未盖章或者盖章不全的)务必要求毕业生补充完善。
三、工作日程
1. 8 月6日至 8月20日,各培养单位开展就业自查,收集相应证明材料。
2. 8 月21日下午3点至5点,各培养单位按照将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等三种就业方式的核查材料上交至学生就业工作处B104办公室。
3. 8 月21日至22日,学生就业工作处对各培养单位材料上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并向各学院反馈就业核查数据。
4. 8 月 23日,撰写学校就业核查报告。
5. 8 月 24日,将就业核查材料上报省就业中心,接受省中心就业核查。
四、其他说明
1. 各培养单位在就业材料核查时,先进行规范性核查,然后再进行真实性核查:
规范性核查:核查就业证明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每项就业数据是否有对应的证明材料。
真实性核查:核查毕业生是否真实就业 。
2. 各培养单位要真实、准确、及时准备和上报核查材料,要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真实性负总责。学校核查情况和湖北省就业中心核查情况将成为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依据。湖北省就业知道中心9月1日最终核定的初次就业率为各学院本年度初次就业率。9月1日后,各培养单位还需要及时跟踪未就业毕业生,及时更新就业数据,确保完成各单位的年终就业率目标考核任务。
3. 为保证核查工作公开、透明,也为了及时和各培养单位沟通、反馈就业数据,欢迎各培养单位就业工作负责人(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等)在核查时间内莅临现场核查指导。
附件1.毕业生就业证明(灵活就业用)
2.自由职业登记表
3.自主创业登记表
4.自主创业认定通知
学生就业工作处
2017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就业核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