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文件精神、《华中师范大学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华师行字〔2017〕16号)通知精神和“学生就业工作处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经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拟聘任洪满春老师(体育学院辅导员)为学生就业工作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5日到3月9日。
就业处:67867779
人事处:67868051
学生就业工作处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