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17号)精神,抢抓就业工作关键期,加力加快就业工作进程,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凝心聚力拓岗位 百日冲刺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4年5月—8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冲刺”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精准挖潜拓展就业岗位,加强就业观念引导,优化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后落实去向,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大局稳中有升。
四、行动任务
(一)精准拓展市场性岗位
“百日冲刺”期间,就业工作处及各培养单位要针对还未落实去向毕业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拓展市场岗位,更好匹配毕业生的就业需求,提升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和供需匹配度。
1.更加有效开展访企拓岗。就业工作处要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要求,切实提高访企拓岗实效性和就业岗位利用率。各培养单位要结合专业特色及毕业生就业意愿,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平均每人走访10家的要求,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开拓有效岗位资源。要针对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加大访企拓岗力度,依据近五年进校招聘单位招录数据,开展实地走访,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
2.提升校园招聘供需匹配度。就业工作处要持续开展“百日冲刺”招聘活动,保持校园招聘的热度和学生参与度。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意向等情况,至少开展一场小而精、专而优的专场招聘活动。要提升每一场校园招聘活动的实际效果,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有效对接。
3.充分用好“互联网+就业”资源。就业工作处要充分实施“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继续保持就业岗位信息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共享,利用学校就业信息网、华大就业汇官微等多种平台岗位资源,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提供相匹配的岗位信息。各培养单位要精准筛选合适岗位,及时把专业贴合度高、人岗匹配性强的就业信息精准推送给有需要的毕业生,筛选线上招聘资讯,加大线上招聘岗位归集力度,促进人才供需有效对接。
(二)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
“百日冲刺”期间,就业工作处要加强统筹调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各培养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招录任务。
4.如期完成政策性岗位招录。要结合学校实际,做好科研助理岗位的开发和聘用管理。各培养单位要统筹安排,做好政策宣传及组织报名,加快推进科研助理岗位招录时间安排,确保8月底前完成。
5.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要加快“微专业”和“微课程”配套政策制定,帮助社会需求不足相关专业毕业生补齐知识和技能短板,提高就业竞争力。各培养单位要推动实施 “双千”计划,积极开发“微专业”和“微课程”,以促就业为导向帮助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尽早落实毕业去向。
6.组织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就业工作处要持续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专项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政策宣传,大力引导我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组织动员,重点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动员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大学生社工计划”,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
(三)做好针对性就业指导
“百日冲刺”期间,就业工作处及各培养单位要重点针对部分毕业生“求稳”和“慢就业”等情况,利用“六个一”“五必谈”“党员一帮一”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7.培育积极正向的就业价值观。就业工作处要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典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优秀选手,以分享会、沙龙、人物故事展等多种方式展示毕业生求职经验与策略。各培养单位要以职规赛获奖选手成长求职故事,充分发挥朋辈引领作用,激励毕业生积极就业,引导毕业生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
8.加强涉就业风险防范。就业工作处及各培养单位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帮助毕业生严防“黑职介”“假招聘”“招转培”“培训贷”等就业陷阱,增强求职安全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百日冲刺”期间,就业工作处及各培养单位要重点对求职受阻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努力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尽可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9.重点帮扶求职受阻的毕业生。针对有就业意愿但在求职中屡屡受挫、尚未落实岗位的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各培养单位要开展一对一结对,提供有效帮扶,至少为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精准推送3个以上岗位。要帮助学生分析诊断求职中的问题,完善个人简历,合理选择就业目标,提升求职技能。就业工作处将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困难毕业生实名名单,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10.抓紧实施年度“宏志助航计划”。就业工作处将公布相关工作通知,鼓励设立院级培训项目,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与培训,帮助更多有需要的重点群体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11.持续完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各培养单位要对求职受阻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摸清底数、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做到精准有效帮扶。各培养单位要及时统计整理上报本院困难群体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和就业帮扶开展情况,就业工作处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于8月30日前每月底报送相关数据。
(五)健全就业监测机制
“百日冲刺”期间,就业工作处及各培养单位要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报送,加强数据核查,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12.规范准确登记毕业生去向。各培养单位要指导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做到“去向落实一人,数据上报一人”,要加大源头数据把关力度,健全完善就业进展动态监测机制,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就业数据采集严格规范。
13.加强就业数据核查。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开展就业数据核查,重点核查“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严防就业数据失真。对违反就业统计监测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查处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抓紧推动实施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把开展好“百日冲刺”行动作为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抢抓就业关键窗口期,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节奏,科学提出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求,以“全力冲刺、合力攻坚”的奋发状态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确保落实见效
各单位要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书记、院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就业工作处继续实行就业工作包片下沉,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编发《就业工作简报》,监测促就业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数据核查,规范准确登记毕业去向,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三)注重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百日冲刺”行动开展情况、就业典型经验和工作典型案例,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共同支持就业、关心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认真排查、做好应对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化解。有关工作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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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