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处(简称“就业处”)成立于2006年9月(历经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就业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2025年1月学校管理服务机构改革后改为现名,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学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正处级机关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毕业生招聘服务、就业派遣等工作;
二、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
三、学生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四、就业研究、评估反馈,联动招生、培养工作;
五、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