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26 点击数: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于2017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中师范大学

2017929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组织人才
培养推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16126日中央组织部、外交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及中科院联合召开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推送工作动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战略新需求,积极服务“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拓宽视野、创新办学理念、调整办学资源配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和推送知国情、了世情、有专业、懂管理、精外语、擅沟通的国际组织人才,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就业及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和外事工作的副校长等为副组长,学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科研部、校团委、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推送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领导和部署学校内部相应工作,审议、研究和制定学校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推送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协调校内资源,审定年度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推送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学校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推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研究处理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就业工作处,学生就业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校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及推送工作意见,研究起草相关工作制度,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工作的运行情况及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出建议方案等日常工作。

二、人才培养

(一)培养模式(负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

1. 1+X”模式

该模式中的1”为学生入校时所录取的专业知识模块,该专业模块可包含我校所有专业,优先考虑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经济学类、金融学、法学类、电子商务、环境科学、新闻学类、外语类等专业。

该模式中的X”为进入国际组织人才所需的专业知识模块,由校内相关专业,如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外语学院等以辅修课的形式开设,主要包括:

1)外语模块,一外(主要为英语)、二外(主要为俄语、法语、西班牙语中的一种);

2)国情教育(含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模块;

3)世情教育模块;

4)全球治理知识模块(如国际公共管理、国际政治、国际公共政策、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法、国际环境、国际新闻等等,根据不同方向进行选择);

5)其它相关知识(如国际组织知识等)模块。

1+X”模式的组织形式:从本科(或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中根据个人意愿择优选录,每年招收30-40名。学生的行政管理仍归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按培养方案和计划组织学习“X”模块课程。学校选派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该班的日常管理和上下协调工作。

1+X”模式的培养对象:按本科生、研究生不同对象进行分层培养。

2. 本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1+X”模式的基础上,搭建学历层次提升通道,即在原有学历层次培养的基础上,建立本硕博(或硕博)连读培养模式,或者为免试推荐攻读上一层学历提供便利条件。

(二)师资队伍(负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就业处)

1. 聘请有国际组织任职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讲座教授,建立一支国际化的教师队伍。

2. 积极选派就业指导教师参加教育部等部门举办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相关项目的培训,并发挥这些受训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养一支具有专门知识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

(三)知识拓展(负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就业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利用“博雅大讲堂”、“就业大讲堂”、“华大论坛”等平台,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验的专家、政府官员或企业人士来校开展讲座、报告,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国际视野,增进对国际组织的了解。

(四)实习实践(负责单位: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 与相关国际组织(包括境外国际组织和国际组织中国分部及驻华办事机构)、中国驻外使领馆联系,建立实习机制和基地。

2. 以学生社团的形式,建立国际组织模拟平台,或在原模拟联合国社团的基础上,增设联合国下属多个机构,建立更加健全的模拟联合国及其附属机构。

3. 通过海外交流学校,利用合作高校的便利条件,选派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实训。

(五)就业去向(负责单位: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主要就业去向是但不限于国际组织,对于不能进入国际组织的毕业生,可选择到跨国企业就业,或参加国家机关外事部门公务员 考试,或者选择到境外就业。毕业生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到国内其它行业就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海外交流、实习及学分互认制度及弹性学制。(负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以上培养模式的学生在学期间,均可申请(或被选派)到海外相关高校交流学习。出国途径可以利用交换生政策、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

对于参加海外交流学习与实习项目的学生,学校及时制定相关的学分互认、实习学分认证等规章制度。

对于因国际组织实习而需要延长学制的,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二)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渠道。(负责单位:就业处)

我校就业信息网、APP、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上设立专门信息模块,并与教育部“新职业网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服务平台”建立密切联系,及时发布国际组织招聘实习生及工作人员的信息、我校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校友情况的相关信息、讲座信息等等。

(三)建立海外校友联络平台。(负责单位: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

成立我校海外校友分会,加强与海外校友的联系,聘请有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经历的海外校友担任客座教授或讲座教授;通过海外校友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或为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设立国际组织研究机构。(负责单位:人事处、科研部)

依据条件适时设立国际组织研究机构,一是为了加强相关领域的研究,以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二是通过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资源,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水平学者或有经验的人员来我校任职或兼职。

(五)设立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专用场地

主要用于学生的上课、听报告、开展活动与交流等。

(六)建立跨文化交流能力提升机制。(负责单位:学工部、后勤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 探索建立国际组织培养项目/专业的学生与留学生交流沟通的有效形式和机制,让该项目/专业的学生在直接与留学生深度接触与交流的过程中提升其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2. 不定期举办国际组织培养班的学生与留学生的联谊活动,以深化彼此交流,提升其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七)经费保障

学校在人才培养和国际化项目中增列相关经费预算,为国际组织实习学生补贴、聘请校外专家讲课(讲座)、信息化系统建设、班级管理与运行、相关社团建设、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指导课程与教材建设及教师培训等提供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是在国际合作和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中央部署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大背景下教育系统一项具有战略性、开拓性的新任务。这项工作创造性地将大学生成长发展与高校人才培养、国家战略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为我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发挥才智拓宽了国内国际两个渠道,提供了更高层次、更加开阔的大舞台,也将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好、更直接地服务于国家战略,是我校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

2. 认真组织,全面落实。校内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按本方案要求落实、落地、落细,机关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直属单位,要依据本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的细化方案,确保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与推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学生培养单位也应以此为契机,一方面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总目标、推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另一方面,要广泛动员、鼓励支持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的相关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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