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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年终就业率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2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为方便各培养单位年终就业率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我校2016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统计将采取学院报送、就业处审核的方式进行,即由学院在就业系统中填报就业信息,按要求整理就业材料,就业处最终审核接收。经就业处确认的数据年底报质量与评估中心。

 

1、学院填报信息:就业处将在每月15日、30日各做一次信息更新,将省级派遣系统掌握的已就业信息更新到我校就业系统。学院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待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更新填报。可以由学生本人填报,也可以由辅导员完成填报,就业信息填报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否则将无法成功提交或不能通过就业处审核。

 

2、整理就业材料:所填报的就业信息,均需收集相应就业证明材料,材料可以是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接收函、录用函、在职工作证明、毕业生就业证明、自由职业登记表、自主创业登记表、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博士后进展通知复印件、出国相应证明等。材料整理规范性要求请参照暑期就业反馈、就业核查的要求来。就业证明材料由学院自行保管,不需要送就业处。已经交给就业处的材料我处预计在十月份完成分类后供学院查询。

 

3、就业处审核确认:请各单位于1225日之前填报完所有需要更新为就业的信息,就业处将于1225日对学院填报数据及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范标准作出确认、整改后确认或不予认可的处理。

 

学院即日起可开始信息填报及材料整理工作,“毕业生就业率统计表”及“当前学生就业状况信息”均可在就业系统主页查看。

 

 

 

学生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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