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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办理报到证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黄志华 时间:2015-07-09 点击数:

暑期办理报到证采取“日常受理、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即周一至周五均可受理,集中时间赴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集中办理的时间为717日、24日,87日、21日、31日。在以上日期之前交材料的同学,请于该日期之后领取报到证。受理地点为就业处B105办公室。办理派遣及改派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派遣(之前没有报到证,需要办理报到证)

派遣所需材料:

已就业的: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者空白就业协议书及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办理了人事代理的还需要人事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材料(直接在就业协议上盖章的也可以),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还需要当地人事部门同意接受的材料。单位不接收人事学生要求关系派回原籍的还需要提交回原籍的个人申请。免费师范生跨省或毁约的还需要提交已办理完毕的《跨省申请表》或《毁约申请表》。

待就业回原籍的:学生本人提交回原籍的申请。

待就业派遣到人才中心的:提交人才机构的接受证明。

以上均需要毕业生自行先完成网上毕业去向信息的更改。

2、改派(已经办理报到证,需要更改报到证)

改派所需材料:(收取费用50元,由我处代收,办理报到证时交省就业中心)

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复印件(公章清晰);其他材料同“派遣所需材料”。请先修改网上毕业去向信息。

3、调档转递及户口迁移

   派遣或改派办理完毕后请继续完成调档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调档需要在就业处领取《档案转递通知单》送往档案馆,办理户口迁移请凭已领取的《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

学生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7106 邮箱:jy678671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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