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要求,面向全校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总共15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自主创业类30名、基层就业类30名、参军入伍类30名、自强奋进类30名。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3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3届毕业生)。
②在校或毕业后自主创业。
③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
②毕业后在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3年及以上,申报时仍在基层岗位工作。
③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3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四、工作安排
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专家评选、结果公示、学校报送等环节。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征集条件进行推荐,每个类型推荐不超过1名。
2.专家评选。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选,推选出5类10名学生。
3.结果公示。对推选报送的10名学生进行公示。
4.学校报送。学校按照省里相关文件要求报送评选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21日前报送《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以“学院+事迹类型+学生姓名”命名发至51515610@qq.com。
备注:请各学院指导学生撰写材料,突出事迹,用数据说话
联系人:丁玉斌 电 话:027-67867810
附件:第九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