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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4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及2023届毕业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校于5月正式进入毕业生派遣准备阶段,包括毕业去向信息的填写、派遣方案的编制上报、档案转寄数据以及户口迁移数据的确认。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毕业去向填写与登记

请各培养单位组织2023届毕业生在6月1日前登陆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ccnu.91wllm.com)完成网上签约或毕业去向登记(操作指南另附)。未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将影响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等毕业手续的办理,请毕业生尽快填写毕业去向。我校2023届毕业生,无论是协议就业、升学(境内)、出国出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或是决定暂不就业的,均需按要求登记毕业去向。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 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主要分七种类型:协议就业、升学(境内)、出国出境、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提交即可。

1) 已经通过就业信息网完成网上签约的毕业生,不需要再填写毕业去向登记;通过就业信息网的“线下签约”功能录入信息并打印协议书的,请到线下签约中拍照上传单位已盖章的协议书完成登记;前期通过辅导员申请打印“空白协议书”并签约的毕业生,请到系统的线下签约中录入协议书信息并拍照上传完成登记,如提示单位已注册无法录入的,到https://ccnu.mike-x.com/V6iKA完成录入登记。

2) 未使用系统统一的三方协议,而是通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协议书签订协议,包括用人单位通过录用函、调档函等文件明确已录用毕业生的,在登记时选择“其他去向”-“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档案去向,并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单位信息,上传协议书、录用函等作为就业凭证。

3)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选择升学(不含出国出境),并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录取学校信息。暂时还没有录取通知书的,录取院校的调档函、接收证明或研招网录取信息截图等也可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注意,如毕业生此前与用人单位网签,则无法登记升学去向,应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约后,再进行登记。

4) 已被境外或国外高校录取的,选择出国、出境,一般选择档案回原籍,系统将自动填充档案地址。毕业生需填写国家(地区)和录取院校信息,并上传电子版offer等作为证明材料。

5) 选择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指有具体用人单位但不与其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灵活就业方式,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自主创业自由职业(自由撰稿人、插画师等)的毕业生,需提前下载附件中的登记表格,填写并由学院审批盖章后,在系统选择相应就业方式,并完成就业信息填写及登记表格的上传。这三种就业方式一般选择档案回原籍,或托管到就业地的人才机构(需提前联系人才机构办理接收手续)。辅导员应收取这三类登记表格并统一交到就业处B104办公室备案。

6) 因等待参加各类公招考试、二战考研或正在求职中等暂未就业或暂不就业的,应选择“未就业”选项。可选择档案回原籍或暂留学校。毕业生选择当前就业状况提交即可。选择未就业的登记后,毕业生后续可照常进行网上签约,将会覆盖前期未就业的数据。

2. 填写时,可能出现用户过多网络阻塞,导致详情页面无法加载,此时可退回上一页,重新选择去向并填写。

3. 由于失误操作(如将升学填报成出国出境),在审核完成后需要修改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可在系统申请退回,也可由辅导员联系就业处退回,或可到就业处派遣服务窗口现场修改或者咨询电话027-67867775办理重置。

4. 毕业去向填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建议优先使用系统右下角的在线咨询方式,值班人员将根据排队先后回复咨询。毕业生也可以到就业处派遣服务窗口现场咨询,或者拨打电话027-67867775进行咨询。

7. 由于系统的兼容性,建议使用国产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或chrome、Edge等浏览器填写。

8. 为了确保2023届毕业生数据的准确性,请辅导员仔细核对本单位毕业生名单,如有毕业生发生学籍异动(休学、退学、降级、延期毕业),请辅导员于5月29日之前将异动学生信息制表给就业处。请注意,上述异动毕业生的信息并不会被删除,但会被标记去向为“取消”。辅导员可查看就业方案中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如显示“取消”的,说明该学生的信息已处理,并不会被统计到落实率中。


二、毕业去向审核

2023届毕业生在系统中提交相应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后,请毕业生辅导员同步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 毕业生辅导员登录https://ccnu.91wllm.com,选择教师登录,到就业管理——就业方案一栏,完成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登记审核。

2. 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审核时,请仔细审验就业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如证明或表格未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盖章不全的)务必要求毕业生补充完善后,再审核通过。

3.对于自由职业、灵活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和自主创业三类毕业去向,应审核、盖章并收取其登记表格,再指导毕业生进行网上登记。(具体审核要求见附件)。

4.毕业生辅导员审核完毕后,学校就业处将进行数据核验和材料的审核。


三、去向登记信息的确认与修改(6月初另行通知)

去向信息的确认和修改

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是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的依据,也是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上报的依据。6月初,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审核完成后,就业处将组织毕业生进行去向登记信息的修改和确认,包括修改确认前期网上签约信息生成的档案去向信息等。具体确认方式将另行通知。

以上信息修改并确认后,就业处将报省就业中心审定,并依此转递档案。

基本生源信息的修改

若有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学制等生源基本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请先向学籍管理部门(研究生院、本科生院)核实,并凭学籍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就业处修改;若生源地信息有误需要修改,请毕业生凭个人相关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学籍信息截图)到就业处进行修改;政治面貌需要修改的,凭学院出具的证明到就业处修改;其他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需修改的,请直接到就业处派遣窗口凭本人证件修改,也可以通过在线咨询的方式,核验个人信息后进行修改。


四、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

毕业生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依据为经就业处审定的毕业去向登记数据。

6月底,就业处将最终经由毕业生确认无误的毕业去向信息中的档案转寄信息转交学校档案馆。7月初,学校档案馆将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寄。

因正在办理解约、正处于就业流程中以及出国出境申请档案留校两年等情况,需要申请暂缓派遣档案的,6月15日起可在https://ccnu.mike-x.com/rnhJF 登记暂缓派遣档案信息。注意,一旦登记,将不会参与集中派遣档案。待7月集中转递档案后,毕业生如需调档,自行在https://ccnu.91wllm.com/news/view/aid/219133/tag/tzgg 提交调档申请。

以下是毕业去向登记时,毕业生档案的常见去向

1.毕业生已就业,用人单位有人事权且接收人事关系的,档案转到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2.毕业生已就业,单位不接收人事关系的,毕业生在去向登记时可选择档案回原籍或根据单位要求托管到就业地的人才机构。

3.毕业生以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或自主创业,档案一般回原籍人才中心,也可托管到工作地人才机构托管(毕业生需提前联系人才机构咨询办理)。

4.毕业生升学的,档案转到升学学校。

5.毕业生出国出境的,可选择档案回原籍或在https://ccnu.mike-x.com/rnhJF 申请暂留学校(仅限两年择业期内)。

6. 毕业生未就业的(求职中或二战考研暂不就业等),档案可选择回原籍,也可在去向登记时直接选择暂留学校(仅限两年择业期)。

7.公费师范生档案将按照各省市区政策派遣。毕业时如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且未登记暂缓派遣的,档案将会按照各省市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要求发到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如需办理违约或跨省手续,请及时登记暂缓派遣信息。

8.入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如西部计划)的,服务期内档案可保留在学校。

毕业生户口迁移

入校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去向登记时应填写相应的户口迁移信息。该信息将提交给保卫处作为户口迁移的基础数据。具体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请参考保卫处《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通知办理。


五、毕业去向落实率的统计及上报

教育部每年统计并公布一次性毕业去向落实率,截至8月31日,统计来源、依据为各校上报的毕业去向登记数据,我校各培养单位一次性毕业去向落实率的统计也依据此数据。根据统计口径,以下几种形式均算就业:协议就业、升学、出国、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由职业,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作为“取消”处理,人数不计入统计基数。

各培养单位要强化就业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毕业生离校后,请培养单位继续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并收集相关就业材料,届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报就业处汇总审核,由就业处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上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3号)精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和精准帮扶:

(一)加强对2023届毕业生未就业信息统计

加强未就业毕业生数据统计,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了解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和未就业原因。积极使用“华大就业帮”小程序更新未就业毕业生去向意愿,并按照“一生一策”的要求,摸清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的情况并做好指导工作。培养单位应与毕业生建立长期联系机制,跟踪毕业生变动情况。

(二)做好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指导和服务

文件要求要做好对离校时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指导与服务,请辅导员特别关心、关注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与报送。


附件:

附件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认定暂行办法

附件二:其他灵活就业登记表

附件三:自由职业登记表

附件四:自主创业登记表

附件五: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材料审核具体要求


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

2023年5月23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7106 邮箱:jy678671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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