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湖北省分赛的通知》(鄂教学函〔2024〕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中师范大学校赛(以下简称校赛)。
一、校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校赛目标
努力将校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
通过举办校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校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校赛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中低年级(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求职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
学校和各学院将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体验、职业行业宣讲、“小精专”招聘等系列活动。
四、赛制赛程
校赛分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
(一)院级初赛(11月20日前)
初赛由各学院自主实施,经学院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复赛。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参赛选手根据需要广泛参与。学院可于同期开展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相关的主题教育晚点名、班团日活动、专业认知教育、专业特色招聘会、访企拓岗、就业指导讲座等活动。校级复赛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一览表见附件3。
(二)学校复赛(11月26日前)
复赛参照国赛标准,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选手的材料进行网络评审。评审采取百分制。其中生涯发展报告或求职简历占30%,生涯发展展示或求职综合展示PPT占70%。复赛按照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选手晋级校级决赛。
复赛期间,学校将举办生涯主题报告、求职能力训练营等活动。
(三)学校决赛(12月初)
决赛由主题陈述、评委提问或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成长赛道设主题陈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其中主题陈述7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就业赛道设主题陈述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其中主题陈述6分钟,综合面试6分钟。
每位参赛选手展示完毕后,由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参赛材料、决赛成绩综合计算最终得分,各赛道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获奖选手。
(四)校级训练营(12月底前)
学校为进入省复赛的选手提供生涯规划一对一指导、求职能力提升及职场体验等培训,帮助参赛选手进一步了解行业发展,真实感受求职现状和单位环境,继续提升生涯规划和求职能力。
五、奖项设置
校赛在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设金奖1个、银奖3个、铜奖6个、优秀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动员。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校赛的宣传、组织、发动和指导培训工作,积极鼓励本学院学生参与,把校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高质量就业的重要载体,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促教、促就。各学院院赛的组织工作成效,将纳入学院学生工作年度工作考核。
(二)精心组织,规范办赛。
各学院要充分解读比赛方案及评分标准,制定学院推荐方案,做到公平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加强指导,营造氛围。
各学院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作为学院此项工作专项负责人,指导院赛的组织、宣传、评审,推荐等工作,切实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各学院要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全程指导,营造全员关心支持大学生生涯教育与高质量就业的良好氛围。
七、附件
附件1: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中师范大学校赛成长赛道方案
附件2: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中师范大学校赛就业赛道方案
附件3: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华中师范大学校赛(复赛)各学院推荐名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