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号)精神,各学院(学部)要调动学院全员力量,用好校友资源优势,密切联系合作企业,深入开展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就业工作处将以立项的方式有重点地支持学院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广泛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重点走进园区、走进行业、走进企业(优先考虑非师范专业),为毕业生挖掘更多优质和精准的就业信息。
2.深入开展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需求的调研。了解用人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形势,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3.建立一批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深化政校企合作,有组织地开展就业实习实践活动,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
4.走访和看望校友。巩固与校友的友好联系,充分发挥校友资源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及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
1.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分为“省内专项”和“省外专项”两类。
2.对获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根据2025年申报情况择优立项,其中“省内专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万元,“省外专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学院(学部)组织申报,每支队伍规模不超过5人(联合组队不超过7人)、时间不超过5天,原则上由各单位就业工作负责人带队,并积极邀请校领导,组织学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学院(学部)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等广泛参与。
2. 学院(学部)要参考毕业生近年毕业流向地域、行业等情况,明确学院访企访校拓岗区域方向,主动走进园区、走进行业、走进企业,走访和调研重点单位、优质单位(优先考虑非师范专业)不少于6家。
3. 学校将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开通的“专项行动电子台账”适时上报专项行动进展,学院(学部)要做好专项行动台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4. 本年度专项行动不限申报项目数量,学院(学部)可单独或联合组队申报,不断创新行动方式,促进学校就业资源优势互补、岗位资源共享。
四、申报程序
1. 提交申报表。学院(学部)填写《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5年3月5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到邮箱:176048677@qq.com,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纸质版(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4室。
2.项目评审与发布。就业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于2025年3月中旬统一发布。
3.项目实施。专项行动截止时间:2025年11月底。在资助期内,各单位认真实施项目并做好台账记录和宣传报道,务求工作实效。
4.总结验收。各单位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交结项材料(附件2和新闻稿)。就业工作处将根据学校总体的开展情况择优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张梦婷,联系电话:027-67862561;地点: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4室。
附件:
1.××学院(学部)“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申报表
2.××学院(学部)“2025年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结项表
就业工作处
2025年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