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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就业工作处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就业工作,给用人单位及广大毕业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在校生提供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也给更多的同学提供锻炼自己、提高能力、积累经验的机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全校低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选聘就业处学生助理4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低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二、岗位需求

岗位1:就业指导办公室(3名研究生)

岗位2:就业市场办公室(2名研究生、 35名本科生)

岗位3:就业管理办公室(4位研究生)

三、岗位职责

(一)就业指导办公室

1.通识课的教学辅助、物资管理、宣传等工作;“宏志助航”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华师基地运营工作;就业典型宣传相关工作,及其他办公室日程事务;

2.日常数据统计、材料物资整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咨询室管理、推文制作及咨询反馈工作;协助学习发展中心开展课程和相关活动;

(二)就业市场办公室

1.热情礼貌接听用人单位来电咨询、处理招聘邮件;整理和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协助做好校内外各类招聘活动;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场地维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2.协助做好各类基层选调、SM专招等就业专项招聘服务组织与服务工作;协助对接全国各地人才服务机构等,组织开展校内双选会;接听用人单位来电咨询、处理招聘邮件,组织协调校内各类招聘会。

(三)就业管理办公室

1.公众号运营:负责就业公众号的内容运营,包括就业指导文章、招聘信息、行业动态编辑与发布等。

2.业务办理:协助处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引导毕业生完成就业相关的各种流程。

3.业务咨询:接待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咨询,提供就业政策、手续流程等服务。

4.综合文秘:协助起草相关通知,文件汇总,资料收集、整理、分类、送达等各项工作。负责跟进求职补贴等各项就业专项工作。会议会务等协助工作等。

四、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有任何不良记录;

2.踏实肯干,勇于进取,严谨认真,成绩良好;

3.热心为学生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行为端正,心理素质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头脑灵活,应变能力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

4.具备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服务意识和敏感度,具有协调和处理基本问题的能力;

5.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先进个人等荣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经历丰富者优先考虑。

6.工作时间有保证,本科生能保证每周8小时值班时间,研究生能保证每周四个半天。酬金按本科生、研究生相关规定发放。

五、基本待遇

1.能力提升:就业工作处将对助理进行岗前培训及在职技能指导(如办公软件、沟通技巧等),助力学生个人能力提升。助理有机会接触实际工作场景,积累相关领域实践经验,学生助理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有助于提升统筹沟通协调与综合管理能力。

2.就业前瞻:就业处学生助理需处理众多就业资讯,掌握最新就业政策,充分接触用人单位,在对接服务过程中可多方位观摩学习。

3.基本劳酬:酬金按本科生、研究生相关规定发放。工作满一年且表现优秀,就业处将开具相关工作证明。

4.工作环境与便利:工作地点位于校内大学生活动中心B栋,在就业工作处可以结识来自各个学院、各个专业的朋友,加入这支友好互助的团队,一起分享学习资源与成长体验,共同成长。我们理解学生以学业为重,工作安排将充分尊重你的课表和个人时间。同时也欢迎并优先接纳长期在就业处做助理的学生(一年及以上)。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就业处学生助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邮箱2160738820@qq.com,报名截止到4月16日18点。

2.请参加报名的同学同时加入招新咨询QQ群:289494277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群内另行通知。

七、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就业处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从2025年9月开始正式聘用,颁发聘用证书,每学年为一个聘期。学生助理由各岗位主管进行相关培训。

2.聘期之中,就业处对学生助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聘用,考核合格颁发聘书。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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