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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续毕业去向登记和档案转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06 点击数:

各单位及毕业生:

为配合2023年国家取消报到证改革,教育部已建立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相关登记信息将同步到学信网等平台,作为毕业生离校手续之一。

毕业生离校后落实毕业去向的,可参考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一、毕业去向登记

离校后,毕业生可继续在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线下签约等手续办理。此前登记了未就业去向的,后续可直接进行网签操作;此前登记了就业类去向的,如需网签,需在毕业去向登记处申请纠错,管理员退回去向后,可进行网签操作;办理解约或跨省的公费师范生需要将申请表原件交至就业处后,才能办理网签权限。

落实去向后,请参考《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的“毕业去向填写与登记”部分及附件中的指南进行毕业去向登记。

请注意,7月份开始,毕业生完成去向登记后,无需在就业信息网进行“派遣信息确认”


二、档案转递申请

7月份开始,毕业生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后,如有档案转递需求,直接到就业信息网的在线调档页面提交调档信息。学校将按页面上提示的时间定期发出毕业生档案。

已登记自由职业、出国出境等选择档案留校两年的,无需任何登记操作,只需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即可,档案将默认暂留学校。


三、暑期业务办理

就业处派遣窗口暑期将有值班人员接待就业咨询及业务办理。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15:00-17:30,值班电话为67867775。

毕业生也可通过就业信息网右下角的在线咨询进行业务咨询及手续办理。

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就业处

2023年7月6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7106 邮箱:jy678671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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